导师(指导老师)外派学生离校备案表
学生姓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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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学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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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所在班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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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校时间段
|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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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向何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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期间联系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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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长联系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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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校事由
| 申请人签名: 申请日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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导师意见
(指导
老师)
| 该生离校事由属实,我同意派其外出。
导师签名: 日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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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 生
确认事项
| 学生已告知家长本人去向,并征得家长同意;
本人已完成教学计划安排的任务;
外出期间的食宿等问题自己已协调好;
导师、辅导员和院领导已经对我进行了相关安全教育;
我和家长都已知晓2002年8月颁布的教育部令第12号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。(详见《学生手册》)
学生确认后签名: 日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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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意见
| 签名:
日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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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一次离校两天以内,由辅导员审批,两天以上由学院主管领导审批。返校后到辅导员处销假。
2.此表审批后原件由辅导员留存,学生应拍照或者复印留存并交给班级导师和任课老师。